化工壓力容器的分類
a.按用途分類
壓力容器按用途分為反響容器(R)、傳熱容器(H)、別離容器(S)和儲運容器(T)。
(1)反響容器
首要用來完結作業(yè)介質的物理、化學反響的容器稱為反響容器。如:反響器、發(fā)生器、聚合釜、合成塔、改換爐等。
(2)傳熱容器
首要用來完結介質的熱量交換的容器稱為傳熱容器。如:熱交換器、冷卻器、加熱器、硫化罐等。
(3)別離容器
首要用來完結介質的流體壓力平衡、氣體凈化、別離等的容器稱為別離容器。如:別離器、過濾器、集油器、緩沖器、洗刷塔、銅洗塔、干燥器等。
(4)化工容器
首要用來盛裝出產(chǎn)和生活用的原料氣體、液體、液化氣體的容器稱為儲運容器。如:儲槽、儲罐、槽車等。
b.按壓力分類
按照規(guī)劃壓力的巨細,壓力容器可分為低壓、中壓、高壓和超高壓4類。其區(qū)分界限見表1對氣瓶而言,規(guī)劃壓力P<12.25MPa為低壓,P≥12.25MPa為高壓。
表1 壓力等級區(qū)分 Pa
c.按危險性和危害性分類
從安全督查的角度,將壓力容器按照其危險性和危害性進行分類,即歸納考慮規(guī)劃壓力的凹凸、容器內介質的危險性巨細、反響或效果進程的復雜程度以及一旦發(fā)生事故的危害性巨細,把它分為3類。
(1)第1類容器
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及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傳熱容器和別離容器歸于第1類容器。
(2)第2類容器
任何介質的中壓容器;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響容器和儲運容器歸于第2類容器。
(3)第3類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