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吸筒技術/是河北省虹宇儀器設備有限公司自行研發(fā)的新一代試驗儀器。6.4.1本試驗方法適用于粒徑等于、大于5mm的各類土,且其中粒徑大于20mm的土質量等于、大于總土質量的10%。虹吸筒 6.4.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虹吸筒裝置(圖6.4.2),由虹吸筒和虹吸管組成。 2 天平:稱量1000g,zui小分度值0.3g。 3 量筒:容積應大于500mL 。 虹吸筒6.4.3虹吸筒法比重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取代表性試樣試樣700-1000g,試樣應清洗潔凈.浸入水中一晝夜后取出晾干,對大顆粒試樣宜用干布擦干表面,并稱晾干試樣質量。 2 將清水注入虹吸筒至虹吸管口有水溢出時關管夾,試樣緩緩放入虹吸筒中,邊放邊攪拌,至試樣中無氣泡逸出為止,攪動時水不得濺出筒外。虹吸筒 3 當虹吸筒內水面平穩(wěn)時開管夾,讓試樣排開的水通過虹吸管流入量筒,稱量筒與水總質量,準確至0.5g,并測定量筒內水溫,準確到0.5 ℃. 4 取出試樣烘至恒量、稱烘干試樣質量,準確至0.1g,稱量筒質量,準確至0.5g。 6.4.4土粒的比重,應按下式計算: 虹吸筒6.4.5虹吸筒法比重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8。 灌砂法 5.4.1本試驗方法適用于現場測定粗粒土的密度。 5.4.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密度測定器: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底盤組成(圖5.4.2)。灌砂漏斗高135mm,直徑165mm,尾部有孔徑為13mm的圓柱形閥門,容砂瓶容積為4L,容砂瓶和灌砂漏斗之間用螺紋接頭聯(lián)接。底盤承托灌砂漏斗和容砂瓶。虹吸筒 2 天平:稱量10kg,zui小分度值5g;稱量500g,zui小分度值0.1g。 5.4.3標準砂密度的測定,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標準砂應清洗潔凈,粒徑宜選用0.25-0.50mm,密度宜選用1.47-1.61g/cm3。 2 組裝容砂瓶與灌砂漏斗,螺紋聯(lián)接處應旋緊,稱其質量。 3 將密度測定器豎立,灌砂漏斗口向上,關閥門,向灌砂漏斗中注滿標準砂,打開閥門使灌砂漏斗內的虹吸筒標準砂漏入容砂瓶內,繼續(xù)向漏斗內注砂漏入瓶內,當砂停止流動時迅速關閉閥門,倒掉漏斗內多余的砂,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標準砂的總質量,準確至5g,試驗中應避免震動. 4 倒出容砂瓶內的標準砂,通過漏斗向容砂瓶內注水至水面高出閥門關閥門,倒掉漏斗中多余的水,稱容砂瓶,漏斗和水的總質量準確到5g,并測定水溫,準確到0.5℃。重復測定3次,3次測值之間的差值不得大于3mL,取3次測值的平均值。虹吸筒 5.4.4容砂瓶的容積,應按下式計算: 5.4.5標準砂的密度,應按下式計算: 5.4.6灌砂法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按本標準第5.3.3條1款的步驟挖好規(guī)定的試坑尺寸,并稱試樣質量。 2 向容砂瓶內注滿砂,關閥門,稱容砂瓶,漏斗和砂的總質量,準確至0.1g。 3 將密度測定器倒置(容砂瓶向上)于挖好的坑口上,打開閥門,使砂注入試坑。在注砂過程中不應震動,當砂注滿試坑時關閉閥門,稱容砂瓶、漏斗和余砂的總質量,準確至10g,并計算注滿試坑所用的標準砂質量。虹吸筒 5.4.7試樣的密度,應按下式計算: 5.4.9灌砂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5。 6 土粒比重試驗 6.1 一般規(guī)定虹吸筒 6.1.1對小于、等于和大于5mm土顆粒組成的土,應分別采用比重瓶法、浮稱法和虹吸管法測定比重。 6.1.2土顆粒的平均比重,應按下式計算。 6.1.3本試驗必須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兩次測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2,取兩次測值的平均值。 6.2 比重瓶法 6.2.1本試驗方法適用于粒徑小于5mm的各類土。 6.2.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比重瓶:容積100mL或50mL,分長頸和短頸兩種。 2 恒溫水槽:準確度應為±1℃ 。 3 砂浴:應能調節(jié)溫度。虹吸筒 4 天平:稱量200g,zui小分度值0.001g。 5 溫度計:刻度為0-50℃ ,zui小分度值為0.5℃。 6.2.3比重瓶的校準,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將比重瓶洗凈、烘干,置于干燥器內,冷卻后稱量,準確至0.001g。 2 將煮沸經冷卻的純水注入比重瓶。對長頸比重瓶注水至刻度處;對短頸比重瓶應注滿純水,塞緊瓶塞,多余水自瓶塞毛細管中溢出,將比重瓶放入恒溫水槽直至瓶內水溫穩(wěn)定。取出比重瓶,擦干外壁,稱瓶、水總質量,準確至0.001g。測定恒溫水槽內水溫,準確至0.5℃。 3 調節(jié)數個恒溫水槽內的溫度,溫度差宜為5℃,測定不同溫度下的瓶、水總質量。每個溫度時均應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兩次測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02g,取兩次測值的平均值。繪制溫度與瓶、水總質量的關系曲線,見圖6.2.3。虹吸筒 6.2.4比重瓶法試驗的試樣制備,應按本標準第3.1.5條1、2款的步驟進行。 6.2.5比重瓶法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將比重瓶烘干。稱烘干試樣15g(當用50mL的比重瓶時,稱烘干試樣10g)裝入比重瓶,稱試樣和瓶的總質量,準確至0.001g。虹吸筒 2 向比重瓶內注入半瓶純水,搖動比重瓶,并放在砂浴上煮沸,煮沸時間自懸液沸騰起砂土不應少于30min,粘土、粉土不得少于1h,沸騰后應調節(jié)砂浴溫度,比重瓶內懸液不得溢出。對砂土宜用真空抽氣法;對含有可溶鹽、有機質和親水性膠體的土必須用中性液體(煤油)代替純水,采用真空抽氣法排氣、真空表讀數宜接近當地一個大氣負壓值,抽氣時間不得少于1h。 注:用中性液體,不能用煮沸法。虹吸筒 3 將煮沸經冷卻的純水(或抽氣后的中性液體)注入裝有試樣懸液的比重瓶。當用長頸比重瓶時注純水至刻度處,當用短頸比重瓶時應將純水注滿,塞緊瓶塞,多余的水分自瓶塞毛細管中溢出。將比重瓶置于恒溫水槽內至溫度穩(wěn)定,且瓶內上部懸液澄清。取出比重瓶,擦干瓶外壁,稱比重瓶、水、試樣總質量,準確至0.001g;并應測定瓶內的水溫,準確至0.5℃。 4 從溫度與瓶、水總質量的關系曲線中查得各試驗溫度下的瓶、水總質量。 6.2.6土粒的比重,應按下式計算:虹吸筒 水的比重可查物理手冊;中性液體的比重應實測,稱量應準確至0.001g。 6.2.7比重瓶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6。 6.3 浮稱法虹吸筒 6.3.1本試驗方法適用于粒徑等于、大于5mm的各類土,且其中粒徑大于20mm的土質量應小于總土質量的10%。 6.3.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鐵絲筐:孔徑小于5mm,邊長為10-15cm,高為10-20cm。 2 盛水容器:尺寸應大于鐵絲筐。 3 浮秤天平:稱量200g,zui小分度值0.5g,(圖6.3.2)。 6.3.3浮稱法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取代表性試樣將試樣500-1000g,表面清洗潔凈,浸入水中一晝夜后取出,放入鐵絲筐,并緩慢地將鐵絲筐浸沒于水中,在水中搖動至試樣中無氣泡逸出。虹吸筒 2 稱鐵絲筐和試樣在水中的質量,取出試樣烘干,并稱烘干試樣質量。 3 稱鐵絲筐在水中的質量,并測定盛水容器內水溫,準確至0.5℃。 6.3.4土粒比重,應按下式計算: 6.3.5浮稱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7。虹吸筒 |